要闻| 财政部拟增设政采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权利​;民生工程不能搞未批先建​

政府采购信息网 李璞 2021-08-28 09: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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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拟增设政采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权利​

8月26日,财政部公布《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6日。

征求意见稿相比原《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23号,简称原《办法》),修改19条,删除1条,保留5条,新增4条,修订后共28条。

其中,值得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关注的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调整了申请听证的范围。比如增加了禁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禁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等情形,财政机关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财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二是调高了财政机关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并增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等金额标准。原《办法》规定的财政机关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公民作出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5万元以上罚款”。征求意见稿则规定,“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为对公民作出2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20万元以上罚款;但涉及金融领域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对公民作出5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50万元以上的罚款。

自然资源部:民生工程不能搞未批先建​

日前,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土地卫片执法数据异常的7个县(市)实地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37个弄虚作假、图斑判定不实等典型问题。

本次通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些地方无视党中央国务院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规避问责,弄虚作假,性质恶劣,甚至违法批地,干预执法,严重扰乱了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强调,即使是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也应该依法依规用地,不能搞未批先建。

自然资源部出台了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一系列举措,同时向地方发出一些通知,要求凡是达到了问责标准的一定要移送,凡是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定要进行移送。

韩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8月26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分析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部署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下阶段重点工作。

韩正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做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增量项目要坚决严控,不符合能耗双控要求的新项目不能再审批。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要严格“两高”项目审批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加强源头把控。

两部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进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推进设施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平运维。

《方案》要求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加大对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补短板的支持力度。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依规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鼓励以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污水处理服务费水平。推进再生水利用实行双方协商定价。

交通运输部: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日前,交通运输部颁布《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办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需要,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清理”和“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工作。

根据清理结果,按照最新立法要求,删除《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对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而自行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未使用标准文本等违法情形的罚款规定,删去第六十七条中的“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删去第六十八条中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以与上位法严格保持一致。

广东:每年不少于20%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在升级建造方式中提出:实施新型工程组织管理模式。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各地级以上市要明确每年不少于20%的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组织工程建设。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

山东:不得限制本地区、本系统以外专家参加评标

日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

根据需要,省专家库设立资深专家分库和应急专家分库。资深专家主要承担大型、技术要求复杂等项目的评标评审,以及交易活动存在的技术问题和争议的咨询等。应急专家主要承担紧急需要时的评标评审,同时承诺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评标评审地点。

《办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专家参加评标评审。

宁夏:四种情形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管理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351号)。

《通知》对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适用情形进行了细化,一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处采购的;二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是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四是公开招标失败后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浙江宁波:对评审专家实行“一标一评”和“量化扣分制”​

日前,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在2017年出台的专家动态管理细则基础上,针对当前专家评标活动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评标不认真不仔细、打极端分、故意泄露拟评标信息等不良现象,修改完善了评标专家动态管理细则。

修订后的细则,采用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评按照“一标一评”和“量化扣分制”,将每次评标活动纳入监管视线,共设置41条具体扣分条款,具体而有可操作性;年度考核采用“一人一年一评”和“合格制”。根据年度考核考评情况,采取冻结身份、解聘或除名等措施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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